01
一般规定
实验用房和辅助用房宜采用标准单元组合设计,设备区、隔墙、实验台、机电设备系统,宜满足标准单元重新组合、布置变化的需要。除有防光、防辐射等特殊要求的实验室外,其余用房宜采用天然采光,采光等级及房间窗墙比应符合相关标准。
实验室的楼面宜做轻质隔声垫层,楼面厚度应满足隔声及埋设管线的要求。具有电离辐射的实验室,应采取电离辐射防护措施。
02
建筑
实验室标准单元开间模数宜为3.0m、3.3m、3.6m三种,具体开间模数的选择应与建筑模数、实验台宽度、布置方式及间距相结合。实验室标准单元进深宜为6.0m~9.0m,具体进深的选择应由建筑模数、实验台长度、通风柜及实验设备布置决定。
实验用房不设吊顶时,净高不低于2.8m,设置吊顶时,净高不宜低于2.6m。辅助用房和公共设施用房,当不设置空调末端系统时,室内净高不宜低于2.8m,设置空调末端系统时,不宜低于2.6m。
门的设计应符合下列规定:
(1)外门应采取防虫及防啮齿动物的措施;
(2)实验室内门设置数量和模数应结合标准单元组合情况确定;
(3)有特殊要求房间的门洞尺寸应按具体情况确定;
(4)实验室的门扇宜设观察窗,有防光、防辐射等特殊要求时,不应设观察窗;
(5)门的开启方向应按不同房间具体情况确定。
窗的设计应符合下列规定:
(1)底层、半地下室及地下室的外窗应采取防虫和防啮齿动物的措施;
(2)有防光、防辐射要求的实验室不应设窗;
(3)有恒温恒湿、净化要求的实验室不宜设外窗,设置时,宜为双层密闭窗。其他房间宜设双层隔声外窗,且宜将不少于窗面积的1/3设为可开启窗扇,开启窗扇应设纱窗;
(4)除有防光和防辐射要求的实验室外,其他房间宜面向室内人行走廊设置密闭双层隔声内窗,窗的尺寸应能满足人员参观的需要。
走廊的设计应符合下列规定:
(1)单面布房,走廊净宽可采用1.8m,不应低于1.5m;
(2)两面布房,中间走廊净宽可采用2.0m,不应小于1.8m;
(3)较大型理化实验室宜设置设备走廊,净宽宜采用2.8m,不应低于2.2m;
(4)若条件允许,可设置专门的参观走廊,净宽宜采用1.5m,不应低于1.3m;
(5)不设吊顶时,走廊净高不应低于2.6m,设置吊顶时,不应低于2.4m;
(6)人流与物流通道合用时,应以货物的运输方式、大小尺寸和重量确定走廊的宽度和楼面活荷载。
楼梯和电梯的设计应符合下列规定:
(1)两层以上的实验楼宜设置电梯,且宜同时设置货梯和客梯;
(2)实验楼内设置的货运电梯,电梯载重不宜小于3.0t,门宽不宜小于1.8m,门高不宜小于2.1m,进深不宜小于2.0m;
(3)未设置货运电梯的实验室楼梯,梯宽不宜小于1.8m,平台宽度不宜小于1.6m,活荷载不宜小于400kg/㎡,净空不宜小于3.0m。
人流和物流通道均应进行无障碍设计,设置缓坡坡道,并预留回转余量。
03
装饰装修
产生或使用腐蚀性气体或液体的实验室墙面、地面、顶面等均应选择具有抗化学腐蚀性能的装饰材料。
地面的设计应符合下列规定:
(1)实验室等受控区域,以及易燃易爆场所宜选用不易产生静电、积尘的地面材料;
(2)特种气瓶间地面应采用耐磨不起火花、防静电材料;
(3)数据处理室、会议室、文献研究室地面宜采用地板砖或木地板;
(4)其他公共设施用房地面宜采用耐磨环氧地坪。
墙面的设计宜符合下列规定:
(1)除具有防辐射等特殊实验要求的实验用房外,其他实验用房和走廊墙面宜采用金属壁板结构;
(2)其他用房和具有防辐射等特殊要求的实验室墙面宜采用涂料喷涂处理。
顶面的设计宜符合下列规定:
(1)无净化要求的实验室和设备走廊不宜设吊顶;
(2)有净化要求的实验室吊顶设计宜按GB50073《洁净厂房设计规范》有关规定执行;
(3)需设吊顶且无严格密封要求的空间,宜采用活动板块式吊顶;
(4)辅助用房和公用设施用房顶面设计宜按JGJ91 《科研建筑设计标准》有关规定执行。
实验台架的设计应符合下列规定:
(1)实验台布局可采用岛型、半岛型、L型、U型和一字型,应同时满足下列要求:安全通道疏散、撤离、逃生应顺畅无阻;宜符合人体工程学设计理念。
(2)实验台与实验台之间的通道宽度应符合下列规定:若实验台一边可站人操作,通道宽度不应小于500mm;若实验台一边可坐人操作,通道宽度不应小于800mm;若实验台一边可坐人操作,一边可站人操作,中间不可过人,通道宽度不应小于1200mm;若实验台两边可坐人操作,中间可过人,通道宽度不应小于1500mm;若实验台两边可坐人操作,中间可过人和仪器,通道宽度不应小于1800mm;
(3)实验台不宜与外窗平行布置。必须与外窗平行布置时,实验台与外窗之间的净距不应小于1.3m。
(4)垂直于外墙的实验台宜与建筑标准模数尺寸一致。
(5)天平、谱仪、电镜等有隔振要求的仪器基座,应做隔振处理。沿墙布置时,与墙的距离宜为400mm~800mm,台面宜采用平整、光洁、有足够刚度的台板,不应采用木制工作台。设在楼面上的仪器台基座,应设在靠墙及梁柱等承载能力大的区域。
(6)高温室应配置高温工作台,高温工作台宽度宜为1000mm,长度可根据场地尺寸而定,高度宜为500mm。特大型恒温箱宜落地安置。
(7)实验台架的结构分为铝木结构、钢木结构、全钢结构,可根据具体情况进行选择。
(8)实验台架尺寸选择应考虑使用的方便舒适程度,宜按下列标准选择:坐式工作台的高度宜为750mm~850mm;站式工作台的高度宜为850mm~920mm。
标识的设计应符合下列规定:
(1)通风、空调、给水、排水、纯水、供暖、消防、电气、网络、各类特殊气体等各类管线(槽)宜采用不同颜色区分,并应标注流向和类别;
(2)具有辐射等危险源的区域应有明显危险标识,且应能明确区分危险和安全状态;
(3)在走廊和房间内宜预留能够悬挂和张贴宣传或展示科技成果等材料的区域,并应预埋承力挂件。
实验台水槽可分为PP水槽、不锈钢水槽、陶瓷水槽和环氧树脂水槽,应根据不同实验需求进行选择。天平室内不得设置洗涤台,且任何管道不得穿过。
04
结构
理化实验室的结构形式宜采用钢筋混凝土框架或钢框架。实验用房楼面活荷载设计宜取400~500kg/㎡。对周围环境振动反应敏感或受环境振动影响而不能正常使用的天平、电镜、谱仪等精密仪器,应采取被动隔振措施。
空调机组、万能材料试验机等自身产生振动的实验设备及动力设施应采取主动隔振措施。特种气瓶间若设在楼面上,楼板承重应大于300kg/㎡,易爆炸气体房间应采用钢筋混凝土防爆墙。